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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李君之足伤 (调侃篇)
据传,六·6班李君足部肌肉在打球时被不幸拉伤,吾在几天前只是听说而已,虽曾见过拉伤前之模样,但并未观察到拉伤后究竟是何种情行。听说走路与汽车走“搓板路”时样子相差无几。 近日来,“走搓板路”之情行我也算亲眼所见了。的确,看过之后便知其痛苦感觉,甚是可怜,我以为。此事中,吾先知一奇特的篮球鞋也。后,鄙人曾从吾师口中得知,肇事者乃篮球鞋也!而令吾所惊叹!鄙人所知,李君于二零 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伤其腿,后于次日诊断,肌肉拉伤。 此事本与鄙人毫无干系,可鄙人之嘴甚欠也,非将此事论一论不可,否则与鄙人风格不符! 李君本应自打自的篮球,与往常相同,本不应遭受飞来横祸。可李君却新得一鞋,甚是高兴,便穿其鞋,弛骋于球场。在众人离开后,仍恋恋不舍,继续练习,可就在其转身卖弄球技且炫耀新鞋之际,腿部突觉一阵巨痛,赶忙坐下查看,方得知乃肌肉拉伤也。 李君本应只管自己打球,有了新鞋也不必过多炫耀,新鞋在别人眼中是什么样,又与他何干?可其硬要过多在此玩耍,大约心怀炫耀之心是也——那必是这样,大概才惹恼了上天,便给予这件事作为一小小惩戒。古人曾因炫耀导致不堪后果之事不计其数,屡见不鲜,难道李君此举要学古人乎?如若想学古人,那为何又不学“头悬梁,锥刺股”或“精忠报国”乎? 总而言之,李君希望大家赏识自己鞋的心情吾辈可以理解,但其却没在正确的时间与地点去做此事,吾为其惋惜矣! 当初,本应是李君掌管鞋子的,可如今使其引以为傲之鞋,却拿了李君一把,使李君落得不可正常走路之局面,非要等脚好之后方能行动自如,如此不憋坏了李君乎? 可惜!可悲!可怜! 不知李君日后还会炫耀否?
注:据本人与吾师多年之交,知其大度能容天下之事,定不会因此记恨鄙人,故斗胆妄言加以评论,望君海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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